9月19日晚,垃圾箱,文化宣传栏,小店区执法局平阳中队组织执法人员及专业拆除队伍,将位于长风街高架桥下的20余块商业广告全部拆除。从9月初至今,垃圾收集亭,小店区城管局已拆除违法广告8000余平方米。
为全面贯彻落实“两下、两进、两拆”城市风貌专项整治,党建宣传栏,优化广告布局,从9月份起,广告灯箱,小店区城管局对以下6类广告进行了拆除整治。一是建筑物墙体上设置的突出式、动态式及张贴式的各类广告;二是建筑物第五立面、群楼顶部的各类广告;三是各商场、门店的门楣LED商业用途走字屏、展示牌、霓虹灯、灯箱及各类软体广告;四是利用市政公用设施、交通标志及设施、消防设施、通信设施等设立的广告;五是与建筑风格不符、无地域文化特色、千篇一律的沿街店招牌和展示橱窗进行整治;六是其他影响城市风貌、群众生活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。不符合要求的广告,小店区城管局将全部进行拆除整治。